按照《那曲市文明委关于开展那曲市首批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评选工作的方案》(那文明委〔〕3号)文件要求,市文明办对照标准、严格评选,并征求了文明委成员单位意见建议,产生了那曲市首批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候选名单,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如对候选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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