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发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通过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信用债,包括短融、中票、超短融和定向工具等品种。据交易商协会统计,截至2013年6月底,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量达到9.89万亿元,占我国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规模的80.5%;存量规模过5万亿元,约占我国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存量的60%。
据交易商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表格体系是存续期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通过对既有自律规范文件披露要求进行细化的格式规范,实现对发行企业、信用增进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各类披露主体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信息披露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格式化。
在今日上午举行的发布座谈会上,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冯光华表示,准确、充分、完整的信息披露,是整个注册制的核心与基石。没有了信息披露,投资者自担风险就不可能。
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状况不断改善。然而,冯光华称,还有一些发行人与中介机构,没有完全按照规则对相关事项进行及时准确地披露,甚至一些机构通过玩文字游戏来规避信披业务,给投资者造成了一定伤害。
“基于此,交易商协会与市场参与者经过一年多的探讨总结,借鉴国外的做法,推出了这个表格体系。”冯光华说,表格体系就是对信息披露规范的标准化,以及对信息披露工具和载体的格式化。其最直观的意义是,让信息披露的模糊空间越来越少,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让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都按照“规定动作”来执行。
交易商协会后督中心主任郭仌表示,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存在少数发行人避重就轻,该披露的不披露,不该披露的洋洋洒洒。通过表格体系,哪些该披露,披露到什么程度,都有了明确规定。
2012年,交易商协会修订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并且通过推出“孔雀开屏”系统,实现了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文件的格式化和标准化。郭仌表示:“存续期表格体系与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保持一致,形成了从注册到存续的全流程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