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九家大型商场超市被工商部门行*约谈资讯中心
涉及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虚假宣传 霸王条款 等问题
告诫其如仍不整改投诉率居高不下将被处罚并曝光
25日上午,市工商局组织有关科室,对衡水市9家大型商场、超市进行行*约谈,就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和 霸王条款 等问题,向这些企业下发了《行*建议书》。
2013年,衡水市12315系统共受理涉及市区大型商场、超市的申诉、举报咨询231件。针对申诉、投诉内容,工商部门开展了此次约谈。
约谈中对大型商场、超市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如 三包 规定、退换货规定、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宣传、 霸王条款 等行为都做了详细说明。同时,还详细讲解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相互交流了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消费投诉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等内容。
市工商局要求各商场、超市建立完善的自律制度、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主动配合,做好商场超市规范经营行为的相关工作。商场、超市经营者要加强第一责任意识,以人为本,不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让消费者购买真正放心的商品。同时不得对销售商品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违法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和服务;不得销售或在维修中使用劣质或假冒配件、部件;不得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请求支付违约金、解释格式条款等权利;不得拒不执行 三包规定 或漠视、拖延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反映投诉的问题搪塞敷衍等七项要求。对行*约谈和告诫后仍不整改导致投诉率持续居高不下的企业或经营商,将采取行*处罚措施,并通过消费警示和公开曝光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会后,参加约谈的商场、超市就本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提交了《整改意见书》。
(衡水晚报 张书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