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3月2日丨卫士通(.SZ)公布,年3月2日,公司查询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年2月28日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的破产公告,获悉丰台区人民法院已于年1月20日指定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丰科华”)管理人,债权人应在年5月26日前向管理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年6月3日下午2时在丰台法院科技园审判区第7法庭召开。详情请见人民法院公告网。
金丰科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北京网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金丰能源中心项目5号楼房产(“标的房产”)的开发商。金丰科华破产案件可能对北京网安所购标的房产涉及的查封及相关诉讼案件产生重要影响。
标的房产涉及诉讼事项详见公司之前若干公告。
公司将密切